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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4月28日,丹寨縣因沒有及時將旱情信息上報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而被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批評,縣委書記侯美傳親自作出批示,要求對涉及單位給予績效扣分和由縣紀委監察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以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縣紀委監察局按照縣委書記的批示,經過進一步核實了解后,于8月5日下午,對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南皋鄉、雅灰鄉等單位的3名責任人進行了約談。約談采取“面對面”的方式進行,首先指明問題和錯誤,說明被省防汛辦通報的嚴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影響;然后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和“立足教育、注重預防、關口前移”廉政建設方針,從履職、紀律、責任3個方面對干部提出要求,責令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反思個人思想認識上的錯誤和單位內部管理的漏洞和不足,及時查找根源,加強整改,切實做好本職工作。同時,主動接受和服從相關部門監管,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被約談的3名責任人思想端正、認錯態度較好,當場表態,對未及時上報旱情造成的不良影響感到羞愧,并感謝組織的善意提醒,承諾在以后的工作中嚴格按照“三嚴三實”要求來管好自己和履行好本職工作,決不再犯類似的錯誤。(胡賢春 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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