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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貴州新聞熱線96677接到胡先生來電反映,他搭乘前往海南的火車時,攜帶了一輛自行車。在貴陽火車站,工作人員告知其自行車需另收取費用43元。隨后胡先生在網上查了一下,只要旅客攜帶的物品不超過20公斤就可以免收費,胡先生認為火車站收費不合理。
隨后記者聯系到貴陽市火車站,據工作人員介紹,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旅客免費攜帶物品重量為: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并不計入上述范圍。若攜帶物品超過了免費標準,旅客可辦理物品托運。
春節來臨,許多乘客回家心急,拿上太多的行李。貴陽火車站提醒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4)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記者 楊昌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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