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近日,國家文化部辦公廳公示《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榕江縣申報的《苗族鼓藏節》成功入選,至此,該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增至9項。
榕江縣被譽為“中國侗苗文化祖源地”,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卓有成效。此前,該縣有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73項,其中:世界級1項,國家級8項。
據悉,2013年文化部部署開展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申報工作。2014年,文化部組織專家按照評審標準對全國31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申報的1111個項目進行審議。之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評審委員會根據項目價值進行了認真評審和科學認定,全國共有298項入選。其中,貴州省有15個項目,黔東南州4項,即黔東南州《侗族服飾》、榕江縣《苗族鼓藏節》、鎮遠縣《報京三月三》、黎平縣《規約習俗(侗族款約)》。(楊文舒)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