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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沙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盜竊案件。
8月19日下午6點過,金沙縣龍壩鄉村民楊某到派出所報稱,今年2月份的時候,他將自己辛苦存積了10多年的谷子賣了,得到6500元。此后,他將這筆積蓄存放在自己二樓的木柜里,后來一直沒有管它。19日侄兒帶著女朋友來楊某家玩,在走的時候,楊某準備上樓拿200元錢給侄兒。可就在這時,忽然發現存款少了2200元。
送走侄兒后,楊某將這一情況告訴了妻子,他的妻子表示并沒有動過樓上的錢,楊某才意識到錢被盜了。隨后,楊某到派出所報警。
接警后,龍壩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因被害人存放的6500元是放在柜子中的、柜子并未上鎖,但錢未被全部盜走,是小孩作案的可能性較大。經過走訪調查發現,楊某11歲的兒子最近常帶領互近村的小孩一起玩,而起花錢十分大方。
20日下午7點左右,辦案民警在金沙城關找到楊某的兒子。經查,楊磊(化名,小學學生)在4月份發現自家二樓柜子里有錢并沒有上鎖后,分6次盜走家中2200元錢,其中最多時一次拿了900元,最少一次拿走100元。
他告訴民警:“只是想買個手機來玩,有錢可以買好吃的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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