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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貴州省禁毒條例修正案》,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陽光工程建設,采取措施促進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
《修正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陽光工程建設,采取措施促進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對吸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政策優惠。據介紹,近年來,受國際毒情形勢影響和新型毒品濫用趨勢不斷蔓延的危害,我省有1萬多人吸食新型毒品,而且大部分為青少年。按照禁毒工作“預防為主”的原則,為進一步做好廣大群眾特別是在校中小學生的毒品預防教育,從根本上遏制毒品危害,《修正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建立禁毒預防教育宣傳基地,免費向社會開放。
《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王奇 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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