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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府辦公廳出臺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干部年度考核試行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分類考核,正確評價干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發揮考核的激勵作用,省政府辦公廳最近根據《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制定出臺了省政府辦公廳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干部年度考核試行辦法。
根據這一辦法,省政府辦公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干部(含主持工作或排名第一的副職),廳屬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均將作為考核對象。
考核內容主要是處(室)主要負責人及正處長級干部本年度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考核按德、能、勤、績、廉五個要素進行百分制量化,每個要素各占20分。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進行表彰獎勵;被確定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等次的,按《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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