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男青年王東(化名)落水后被人救起,其父母為了感謝恩人,承諾將三居室中的一個房間贈予恩人。然而,當老人去世后,王東將房子賣掉不肯分給恩人錢款。記者昨日獲悉,在海淀法院法官的勸說下,王東給了恩人35萬元。
2008年夏天的一天傍晚,打工仔文樂(化名)在昆玉河八里莊定慧寺段散步,突然聽到河中有人喊救命。順聲望去,他發現一名男青年正在水中掙扎,水已沒過對方的頭頂,情況十分危急。文樂來不及脫衣服便跳入河中施救,并將男青年救上岸。
被救男青年叫王東,他是在河邊釣魚時不小心掉入河中的,幸好文樂及時相救才得以逃生。見兩個孩子都是二十三四歲,年齡相仿,王東父母特別高興,為報答文樂的救命之恩,還將文樂接到自己家中,承諾將自家三居室中的一間贈給他。
然而,在王東父母去世后,王東和文樂兩人因房產的事發生矛盾。后經街道人民調解員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將房子賣掉后,由王東支付給文樂50萬元。調解協議經海淀法院司法確認后不久,王東將房子賣了400萬元,但他沒有按照承諾將50萬元給文樂,而是帶著房款跑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
今年4月初,文樂向海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海淀法院受理了該起經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協議案,這也是新民事訴訟法生效以來,該院首個申請執行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
海淀法院執行法官了解到,文樂多次聯系王東要求分房款,均遭到王東拒絕,王東還多次打電話發短信威脅文樂。執行法官要求王東停止對文樂的騷擾,立即履行義務。
前不久,當法官發現王東將其400萬元房款全部存在杭州一銀行后,立即趕到杭州要凍結賬戶。然而,法官還是晚了一步,王東已于法官抵達前將400萬元全部取出。隨后,執行法官立即聯系王東,稱其轉移財產的行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求其立即履行確認書確定的義務。在執行法官耐心勸說下,雙方達成和解,王東支付了文樂35萬元。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