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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大、中專畢業生到我省的武陵山片區、烏蒙山片區等貧困地區創業,將獲得政府給予的資金等支持。這是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貴州省扶貧開發條例》明確規定的。昨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相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作為我省關于農村扶貧開發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條例對扶貧開發中的政府職責、項目管理、資金管理、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等分別作了規范。
●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使用四個方面
據了解,按照國家2300元的新扶貧標準,我省還有1019萬人口需要脫貧“摘帽”。
該條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扶貧對象識別機制,推進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對貧困地區和扶貧對象實行動態監測管理;扶貧項目分為產業扶貧項目、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改善項目、扶貧對象能力培訓項目及其他項目。扶貧項目實行分級分類審核審批,其中,產業扶貧項目實行競爭立項,具體辦法由貴州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在資金管理方面,條例規定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主要使用范圍:一是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二是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三是提高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四是幫助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
● 大中專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創業 應給予資金等支持
針對畢業生創業資金短缺、融資難等問題,該《條例》還將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政策扶貧列入其中,并明確幫扶內容。
該條例提出,鼓勵支持大專院校、科研單位、教育、衛生、醫療等機構建立智力扶貧制度,為貧困地區定向培養人才,組織和支持技術人員到貧困地區服務;鼓勵組建扶貧志愿者隊伍,引進人才到貧困地區創業就業。
大、中專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創業,將被視為自主創業扶貧對象,并在物資、資金、智力等方面給予支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提供就業崗位、訂單采購農產品、共建生產基地、聯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投資入股、科技承包和技術推廣等方式參與扶貧開發;鼓勵保險機構在貧困地區增加農業保險品種,吸納扶貧對象就業。
對到貧困地區興辦符合國家和本省產業政策的企業,穩定實現扶貧對象脫貧的,有關部門應當優先給予貸款貼息,依法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習生 劉卉 記者 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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