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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決定在中央部門和單位實施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試點工作,凡辦理《財政票據領購(用)證》、并領用財政票據的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應安裝運行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系統。
財政部表示,各用票部門和單位要將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作為規范財政票據使用、落實“收支兩條線”措施、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做好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
據《關于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的方案》規定,從2013年開始,在中央部門和單位實施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試點工作。凡在財政部財政票據監管中心辦理《財政票據領購(用)證》,并領用財政票據的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應按照統一部署,安裝運行財政部組織開發的財政票據電子化管理系統,通過票據系統用票、管票。票據系統提供兩種運行模式:在線模式和離線模式。在線模式通過互聯網實現用票單位與財政部票據中心的實時信息交換;離線模式通過智能加密卡媒介滯后一定時間與財政部票據中心交換信息。試點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情況選擇票據系統運行模式。中央垂直管理部門可以獨立部署票據系統,在主管部門配置一套票據系統管理端,對本部門所有單位的財政票據進行統一管理。
財政部要求,各用票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將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作為規范財政票據使用、落實“收支兩條線”措施、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做好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
此外,財政部表示,各用票部門和單位應根據《關于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的方案》規定,結合本部門和單位的管理情況,認真做好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
各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本部門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試點的部署工作,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各單位在改革試點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及時反饋財政部票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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