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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開瓶費”,一次次戳到消費者的痛處。消費者與商家間的“開瓶費”爭拗,近年來一波接一波。
是“不好管”還是“不想管”?有關職能部門該如何平衡消費者和商家的利益?許多群眾熱盼其能夠認真破解“開瓶費”之類與民生關聯密切的霸王行規問題。
杭州,“開瓶費”動輒四五百元
“開個酒瓶蓋,動輒要收四五百元,這也高得太離譜了。”杭州一些市民說,消費者自帶酒水,一般并不反對酒店收取“開瓶費”,但商家也該收得合乎情理。“帶瓶100元的酒來,卻要被加收比酒價本身更高的開瓶費,這簡直就是‘開宰費’!”
記者近日察訪了杭州的一些賓館酒店,發現檔次較高的酒店,開一瓶自帶酒要收四五百元的“開瓶費”,一般中檔的也要收取一兩百元。杭州凱悅飯店的服務員說,收“開瓶費”是行規,全國都一樣。
據了解,2003年5月,中國旅游飯店協會制定頒布了《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其中提到,飯店可以謝絕客人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等場所享用。由此,“謝絕自帶酒水”漸成為全國餐飲業的行規。對于自帶酒水者,收取“開瓶費”也就成了衍生出來的“正當收費”。
然而,這一“正當收費”卻被指為“霸王行規”,遭到很多消費者的抨擊。認為該行規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是行業利用自身優勢把不公平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但一些餐飲界人士認為,餐飲是個市場充分競爭的行業,如果餐飲行業沒有一些像“謝絕自帶酒水”的規矩,行業商家的利益又怎能保護?
消費者與商家各執己見。收取“開瓶費”在沒有明文規定是合法或非法的爭議中,逐漸演變成了一場拉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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