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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年,家住榕江縣計劃鄉加兩村的村民李春榮在當地計懷村影丫山植樹造林,18年來,綠了“荒山頭”。但是,從2010年至今,李春榮多次“上書”林業局和縣政府要求辦理林權登記手續,但未積極響應,問題至今懸而未決,無奈之下,今年3月18日,李春榮一紙訴狀將榕江縣政府告上了法庭。昨日(6月17日),榕江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荒山綠了 辦證卻“卡殼”
據了解,李春榮是榕江縣計劃鄉加兩村的村民,1934年出生,已有81歲高齡。1994年1月10日,他承包計劃鄉計懷村影丫山的荒山植樹造林,承包期是50年。
辦理好承包合同后,李春榮帶上全家,還聘請了崇義、西江、從江及周邊村寨的農民工170多人開荒造林。最艱難的時還賣了家里的一頭牛、兩頭豬以及兒子為自己準備的壽材,所得錢款作全為造林經費。
經過18年的辛勤勞作、經營,原是荒山的影丫山已成林。但李春榮在辦理林權手續時卻“卡殼”了。2010年榕江縣進行林權改革之時,縣政府對計懷村影丫山的林木、四至界限及權屬進行了現場勘查和調查核實等,李春榮也在相關文件上簽了字,但縣政府最終未對該林權事項進行公告。
2012年6月21日,李春榮向縣人大、縣政府提交了辦理林權證的申請,但縣政府未給予書面答復,只口頭告知縣林業局正在調查。
2012年11月29日,原告又向縣林業局遞交辦證申請,隨后,縣林業局再次對影丫山林場造林情況進行調查,這讓李春榮開到了一絲希望,不料,但到后來,林業局也變“啞聲”了。
李春榮說,榕江縣政府有為他辦理林權證的法定責任,但其至今卻不履職,屬于行政不作為,遂將其告上了法庭。
造林者僅是“工頭”?
被告榕江縣政府在庭審答辯中說,其并沒有行政不作為,對此事已經做出了積極的回應,并給予了答復。
此外,影丫山上的林地,是計劃鄉林業站造的,林場屬于國家所有,李春榮只是造林的工頭。
為了證實自己的觀點,榕江縣政府當庭列舉了縣林業局的調查筆錄、一份書面答復李春榮的材料以及支付造林款項的單據等。
被告出具的書面答復材料,目的在于證明其不存在行政不作為的問題。李春榮在質證時對它提出了異議,因為其于今年3月18日起訴榕江縣政府,而這份書面答復材料2013年5月9日才送達,是一份“遲到”的證據,顯然不能達到證明目的。
作為證據使用的支付造林款項的單據顯示,影丫山造林開支總計182412元,其中李春榮領取的款項是94275元,單據上還有林業站站長李文軍以及造林“工頭”李春榮等人在領錢時的簽字。李春榮在質證時說這些證據是假的,因為他根本就沒有去領取過這筆錢。由于此案諸多案情尚需調查核實,榕江縣法院將擇期宣判。(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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