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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都勻市政府決定對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及擺攤設點實行嚴格管理。其中查獲機動車駛入、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將由公安交警和城管執法部門聯合處罰,嚴重者將予以刑拘。
據都勻市政府發布的公告稱,都勻市實施的“白改黑”和人行道板改造工程,極大改善了城市市容市貌,方便了廣大市民的日常出行,規范城市人行道管理,保障城市道路設施完好,充分發揮人行道功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都勻市政府決定對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及擺攤設點實行嚴格管理。其中規定嚴禁機動車駛入、停放在人行道上。未經市城管局批準,嚴禁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
凡是發現機動車駛入、停放在人行道上的,由市交警大隊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處以150元罰款;由市城管局根據《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以200元罰款并作鎖車處理,若破壞鎖車器具的,由市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拘留。未經市城管局批準,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的,由市城管局按每次每平方50元進行處罰,可以扣留兜售物品及經營器具。(文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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