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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江縣貫洞鎮位于從江縣東北部,距縣城31公里,毗鄰廣西柳州地三江縣梅林、富祿兩鄉,321國道和202省道穿境而過。距廈蓉高速與黎洛高速互通立交出口站12公里,貴廣快速鐵路車站13公里,交通便利。全鎮國土面積119.95平方公里,轄26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79個自然寨,194個村民組, 5790戶, 24175人,是貴州洛貫經濟開發區工業板塊,是從江縣實施“工業強縣、城鎮帶縣、旅游活縣”的主戰場和排頭兵,擔負著發展工業、加快城鎮建設和推進農業現代化的重任。
隨著洛貫經濟開發區的落戶建設,各種矛盾糾紛甚至社會治安問題層出不窮,今年來,從江縣貫洞鎮黨委、政府緊緊圍繞“發展穩定”這一主題,突出“四個創新”,筑牢“四大防線”,全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范工程實效,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全年,共排查基層群眾矛盾事件46件,化解41件,鎮黨委、政府切實可行的工作機制,深得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
一、創新目標管理責任機制,筑牢“大責任”防線
實行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居)、單位制度,完善部門責任制和考核制度,促進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多方協力的工作局面。
(一)進一步強化黨政的責任。主要體現在“三保”上:一是保隊伍穩定。該鎮把綜治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并選派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業務素質高的干部負責這項工作,并保持政法綜治隊伍的相對穩定。二是保經費投入。綜治工作經費按人均1.5元列入財政預算,主要用于對各村的考核,并給各村調解室、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配齊桌椅、電腦等辦公設備。三是保工作調度。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成員單位按時召開綜治工作月例會、季度治安形勢分析會等,保證綜治工作月月有調度,季季有安排。
(二)進一步強化部門和單位的責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員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強調“三個參與”,即參與矛盾調處,參與回訪復查,參與維護穩定。各單位在工作上只能“進步”,不能“后退”;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主動應對、不能消極應付。要自覺服從社會穩定大局,自覺服從工作調度,不折不扣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服從統一領導,接受綜治機構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進一步強化村的責任。各村開村民代表會議,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寫入村規民約,發揮村、組及廣大群眾的力量,保證全社會都參與這項龐大的社會管理創新系統工程。充分發揮好村治保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保證了小矛盾不出組,大矛盾不出村。進村入戶了解組情民意,組織村義務聯防隊進入村寨巡邏。
(四)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沒有嚴格的責任追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就會落空。一年來,該鎮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考評工作,定期進行考核評估,對因領導不得力、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村、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嚴肅查處,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對不重視綜治工作而出問題的個人,將納入鎮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考評,一年來無一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發生。
二、創新矛盾糾紛調處機制,筑牢“大調解”防線
該鎮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一方面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在推進各項改革和工作決策時充分考慮群眾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另一方面是認真開展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集中活動,進一步完善基層人民調解、司法調糾、行政調糾工作機制,將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調處化解在基層、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夯實社會穩定與安全的基礎。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動機制。該鎮通過整合資源共存,以開展綜合平安建設為載體,以探索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綜治”建設為抓手,把“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與“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實行合并辦公,“一站式”服務,形成“矛盾聯調、矛盾聯防、工作聯動、信訪聯接、問題聯治、平安聯創”的“六聯”工作機制,全面扎實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建設,在全鎮形成了“大綜治”、“大維穩”、“大信訪”、大調解“工作新格局。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緊密結合起來,樹立正確的調解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鎮、村、組三級調解網絡,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處、有處必果、有果必公,按照“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的目標要求,提高調解的質效和群眾滿意度。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切實把責任落實到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嚴格實行群眾信訪案件的接待、回訪和復查工作的首問責任制,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一年來,有效控制群眾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二是提高鎮村組干部的調處糾紛矛盾的能力。該鎮大力加強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和村調解室的硬件建設,給鎮、村調解室配備齊了辦公設備,制度統一上墻,資料統一歸檔,使人民調解工作形成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全面的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轉變觀念,增進感情,改進作風,帶著愛民之情、憂民之心,變被動接訪為主動下訪,變閉門辦案為公開懇談,滿腔熱情做好信訪工作,切實解決好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使90%以上的矛盾糾紛在村組調解,做到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難事不出鎮”,基本形成了矛盾糾紛調解以村為主、鎮為輔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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