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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李玉剛”黃興國當街起舞,贏得圍觀者叫好
經常被人罵作“人妖”
宣漢縣有很多承接紅白喜事的演出樂隊,黃興國印制了名片四處發放。“這樣一來,每個樂隊如果需要反串演員,都會打電話請我去。”這種“走穴”,每次能賺到200多元的出場費。隨著名氣的提升,也有不少小酒吧請他前去演出,“每晚300元。”
漸漸地,黃興國自己投資買了設備,邀人組建了一個專門承接紅白喜事的樂隊,做起了小老板。“主要圍著樂隊轉,沒生意的時候就到大街上賣唱,賺點錢補貼家用。”
他和目前這位主持人胡必權的認識純屬機緣巧合。胡必權是宣漢天生鎮人,經常在宣漢縣城跑摩的。2010年的一天,黃興國在宣漢的一家小酒吧“走穴”,晚上下班太晚,來不及卸下女妝就往回趕。胡必權主動去攬客:“小妹,坐摩托回去吧。”當了解到這位乘客是男人時,胡必權哈哈大笑。他倆從此成為好朋友,“黃興國經常打電話叫我接送他,熟人好說話嘛。”
由于胡必權有現成的交通工具,黃興國干脆和他商量,兩人共同出資買了音響設備,抽空到達城的街頭賣藝。“我一個人表演,胡必權看機器和擔任主持人,賺了錢二人平分。”
“也就是說,黃興國的主業是他那個大樂隊,大樂隊沒生意了,他就和我出來經營這個小樂隊。”
盡管擁有兩個樂隊,黃興國卻并沒有發達,“反正平均每天只有100多塊的收入,除去吃住開銷和必要的投資,也存不了幾個錢。”
賺不了多少錢不是什么大問題,“最大的問題是部分觀眾并不了解反串這種表演形式,經常有人罵我是人妖。”
遇見這種情況,胡必權會解釋幾句,黃興國則只有選擇默默承受。
“沒辦法,我也不覺得這是啥光榮的事,我就是為了謀生,所以不好和人家去爭論。”黃興國說。
父母至今不相信他在搞演藝
黃興國每月都會給家里寄錢。“反正有一點錢就寄回去,一家人都要吃飯呢,娃娃還要讀書。”
“老婆知道我在搞反串表演,她是很支持我的,反正干啥都是為了養家糊口嘛,”黃興國說:“但是我父母始終不相信我在搞演藝,我給他們說了好幾次,他們都不相信。”
“父母到現在都以為我還在廠里打工,他們不會相信那個山里的放牛娃也能走上這條道路的。”黃興國自豪中略帶傷感。
對于“貴州李玉剛”這個稱號,他覺得受之有愧。“我有我的特點,但是肯定不能和李玉剛相提并論。他是我們反串藝人學習的榜樣,他的成功讓我們感到非常榮幸。”
“要是沒有李玉剛的成功,恐怕會有更多人罵我們是人妖。”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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