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賭博虧本竟搶金店 廈門作案兩月后杭州遇擒
據法制日報 兩個月前在福建廈門某珠寶店搶奪7件黃金首飾(共205克)、案值近8萬元的公安部網上逃犯林某2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火車南站落網。
林某今年剛滿20歲,是廈門某航海學校的大專在讀學生,福建安溪縣人,父親是建筑小包工頭,家里其實也不差錢。
據林某向警方供述,學校里面的學生好多是自費生,林某經常與幾名同學一起賭博,欠了1萬多元錢,卻不敢向父母要錢。林某父母都是農民,父親原本對他寄予厚望,但他不喜歡學習,也不喜歡畢業后去駕駛輪船,所以在學校里也就是混混日子。林某擔心的是,賭博輸了這么多錢,父母知道了肯定要責罵他的。
輸了錢,又欠了錢,林某想翻本,于是對父親謊稱與朋友一起做化工原料生意,向家里要了1萬多元錢,但林某取錢后一晚上就賭輸了近5000元錢。
2010年12月25日上午10時許,林某懷揣剩余的七千多元錢到廈門市翔安區馬巷鎮的街上閑逛。他曾經辦了很多會員卡,有K歌廳的、健身房的,甚至許多服裝店的VIP卡,就差一個好一些的包了,于是他專門花300多元錢買了一個標價1000多元的手包,把錢和幾張銀行卡及所有會員卡都放到了手包里,把原先的錢包扔了。
林某的女朋友曾經與他是同班同學,比他小1歲。林某曾答應過給她買條金項鏈。
“寶馨”首飾店的招牌很惹人眼,就在馬巷鎮主干道的路邊,林某沒事的時候經常在這條街上獨自閑逛,甚至對相鄰小巷岔道都了如指掌。林某走進首飾店,想好好為女朋友挑選金項鏈。
當時,首飾店里共有6名店員,全都在20歲上下年紀,雖然在各自的柜臺內,但相互間談笑風生,林某不無驚訝地發現,店里面居然沒有保安人員。于是,他動起歪腦筋。
林某在店中挑選了將近1小時后,終于為女朋友選了一條葉子形相連、帶鴛鴦吊墜的金項鏈,重50克,標價17000元。他又挑了圓柱形節狀外觀、帶雕刻龍吊墜,重70克,價值25000元的男式金項鏈,還挑了10000余元的一條黃金手鏈,共10000余元的兩個黃金戒指,價值3300元的一對黃金耳釘和10000多元鑄有孔雀圖案的一只手鐲。
當林某拿著手包去收銀臺“付錢”,19歲的女店員小李用7只首飾盒裝好了7件首飾,再用一只精美的套裝盒裝好了7個首飾盒,然后放在身邊的柜臺上,林某慢吞吞地從手包里拿出一張“銀行卡”,交給收銀員并自裝瀟灑地稱包里有10萬元,待收銀員刷卡時,林某煞有介事地來到女店員小李旁邊,突然伸手拎起那只套裝盒,飛快地跑出店外,轉眼拐進店旁的一條巷子消失了。店員們當即報警。廈門市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
當天下午,林某乘出租車逃到廈門市區內,物色了一家黑店,將7件首飾變賣了3.8萬元,再悄悄地坐出租車返回學校。一心想翻本的林某又找到了那幾個同學開賭。翻本心切的林某押寶時“押”得很大,僅賭了五六圈就輸掉兩萬多,還了所欠的賭債,林某身上只剩下1萬元。林某這才覺得不能再賭,想到白天搶奪黃金首飾的情景,他決定外逃。
林某在浙江嘉興有個好朋友姓鐘,是福建省永定縣的,比林某大4歲,在嘉興一家公司上班。林某在電話里謊稱自己和父親吵架,吵得很兇,沒心情讀書,想去嘉興與好朋友一起打工。鐘某答應了,于是,林某當晚從廈門乘火車來到嘉興,并在鐘某的幫助下一直在嘉興打臨工。
2011年2月8日晚上,林某和鐘某從嘉興坐動車組列車到杭州南站,鐘某買好了兩張到福州的火車票。林某原本還沒想好是否一起和鐘某回福建,但又沒有理由拒絕與鐘某同行。兩人一起來到杭州南站第二候車室時,正在候車室值勤的杭南派出所民警金世龍發現林某神情異樣,對林某進行了身份核查。
沒帶身份證的林某在鐘某面前不敢胡編亂造自己的姓名,當金警官把林某名字輸入電腦,信息顯示的公安部網上逃犯的簡要案情,金警官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個學生模樣的人竟然是個搶奪“重金”的部級督辦在逃犯。
目前,林某已被警方羈押。
據當地公安部門一位高姓警官介紹,由于廈門市公安部門在市區內實現了無縫隙路面監控,公安部門在案發后第一時間根據監控錄像起獲了贓物,并對收贓人員郁某依法進行了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