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暴力沖擊法院 3案外人被拘留
天柱消息 (何善權)2007年3月1日,聚眾暴力沖擊國家審判機關辦公場所的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被貴州省天柱縣人民法院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民事訴訟強制措施。
2006年8月,雇工楊通洲受包工頭楊作忠邀約一起為楊代根修建房屋,在施工過程中,因楊通洲自帶的施工工具塔吊車鋼繩斷裂,楊通洲從三樓墜地身亡。楊通洲親屬龍姜翠等人向法院起訴要求楊作忠、楊代根二人賠償,法院判決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2073元。判決生效后二被告均未主動履行賠償義務,原告于2006年12月4日向天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于同月6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限期履行義務,二被告仍未履行。 2007年3月1日天柱法院組織精干執行隊伍前往被執行人楊代根家中強制執行,在依法搜查過程中,被執行人楊代根的妻子譚仲竹采取暴力手段防礙執行并辱罵執行人員,法院當即決定對其司法拘留。當天柱法院將譚仲竹帶到執行局辦公樓后,在被執行人楊代根的煸動下,案外人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聚集不明真相的群眾近六十人來到天柱法院執行局辦公樓前,欲強行沖進辦公室內“解救”走譚仲竹,終被阻止在辦公樓前,在法院工作人員嚴正指出這種沖擊國家審判機關,擾亂國家審判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 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仍欲暴力沖進法院,并開始動手有過激行為。為平息事態,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天柱法院當即決定對沖擊國家審判機關辦公場所起帶頭作用的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予以司法拘留15日。 該事件發生后,引起了天柱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法委等部門的高度重視和關注,并要求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2007年3月1日天柱法院組織精干執行隊伍前往被執行人楊代根家中強制執行,在依法搜查過程中,被執行人楊代根的妻子譚仲竹采取暴力手段防礙執行并辱罵執行人員,法院當即決定對其司法拘留。當天柱法院將譚仲竹帶到執行局辦公樓后,在被執行人楊代根的煸動下,案外人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聚集不明真相的群眾近六十人來到天柱法院執行局辦公樓前,欲強行沖進辦公室內“解救”走譚仲竹,終被阻止在辦公樓前,在法院工作人員嚴正指出這種沖擊國家審判機關,擾亂國家審判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 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仍欲暴力沖進法院,并開始動手有過激行為。為平息事態,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天柱法院當即決定對沖擊國家審判機關辦公場所起帶頭作用的楊漢相、楊代鑫、楊紹輝三人予以司法拘留15日。 該事件發生后,引起了天柱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法委等部門的高度重視和關注,并要求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該事件發生后,引起了天柱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法委等部門的高度重視和關注,并要求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