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來無事報假警 結果被拘又被罰
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一男子閑來無事,竟報假警謊稱當地發生車禍,結果被拘留并罰款。近日,黃平縣公安局對王某虛構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給予治安拘留8日,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
8月23日20時許,黃平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凱里110來電稱:“接一群眾報稱在重安江往黃平方向3公里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7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3人輕傷,州人民醫院120派出兩輛急救車到達現場后沒有發現交通事故現場,轉問黃平縣公安局指揮中心,詢問交警達到現場沒有”。
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后,黃平縣交警大隊和重安鎮派出所迅速出警。8月23日20時37分,重安派出所向指揮中心反饋稱:已找到5公里處,沒有發現事故現場;8月23日20時49分,仍沒有發現事故現場,包括以前的老路也看過。同時,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再次沿公路沿線和可能發生事故的路段繼續進行仔細的搜尋,仍然未發現可疑事故現場。民警初步判斷,疑為報假警。但報警人的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無法進行聯系核對。直至22時30分,查尋仍未果。此時正下著大雨、路況復雜,如果事故真的發生,后果將不堪設想。民警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警力再一次對可能發生事故的路段進行反復認真的搜索,仍無結果。
鑒于案情重大,現場民警立即將案情向值班領導匯報,并責成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龍世堪組織警力對案情進一步核實。為查明警情,經縣公安局再次與報案醫生核實報警人電話無誤并獲悉報警人姓名后。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立即通過網上人口信息查詢到報警人基本情況,指派縣局治安大隊與交警配合立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經過治安民警輾轉于報警人居住地野洞河鄉泥巴寨、所到地舊州鎮等地查找,最后在舊州鎮將“報警人”王某查獲。
經調查核實:王某(男,漢族,1971年1月17日生,黃平縣野洞河鄉泥巴寨村王家院組人)于8月23日晚20時許用一部Q7型手機號為15186891059撥打黔東南州120急救中心報此假警,并對其本人虛構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8月24日,黃平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對王人海虛構事實,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給予治安拘留八日,罰款伍佰元的治安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