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
鎮遠縣公安局辦理的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一名江西省贛州市的大學生為了還清網貸,將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微信號等借給他人,對方在使用他提供的“兩卡”成功洗錢后,將其拋棄在福建省漳州市荒山,并沒有將承諾的傭金給他,讓他最終落得一個賠了信用又賠錢的結果。
(公安機關發還給受害人被騙款)
據了解,2022年12月27日,貴州省
鎮遠縣男子孫某的手機收到一條貸款短信,他見短信名稱是“微粒貸”發來的,沒有仔細甄別又急需用錢的他根據短信上的鏈接,下載了一個“李鬼”版的“微粒貸”APP(提示:“微粒貸”是微信內嵌金融服務,在“微粒貸”上借款無需另外下載APP,記住,陌生短信的鏈接千萬不要點擊),他填寫相關信息后貸款5萬元,APP上顯示貸款成功卻提取不出來。后“客服人員”聯系他,告訴他是因為銀行卡號填寫錯誤,賬戶被凍結了,需要轉賬25000元才能解凍(提示:網絡貸款詐騙,對方總是會以各種理由讓你轉賬,一旦涉及轉賬,就是詐騙,千萬不要轉賬)。孫某在轉了2次25000元后,發覺自己被騙,立即報警。
鎮遠警方在該案偵查中發現,孫某其中的一筆轉賬是轉到了江西省贛州市馮某名下的銀行卡。經協調贛州市警方,2023年1月31日,鎮遠公安反詐中心民警到贛州市將馮某依法帶到貴州鎮遠進行訊問。
據了解,現年21歲的馮某是一名在校大專生,因借錢給女朋友,就去網上貸了1萬多元,后卻無力償還。為了還清這筆貸款,他就在網上瀏覽各種賺錢信息,后在“快手”APP上結識一個自稱可以帶人賺錢的UP主。這個UP主告訴他,只要他將自己的銀行卡、手機號和微信號借給他們公司“跑分”,他就能分到10%的傭金。馮某很清楚對方這是在洗錢,可對方給出的承諾太誘惑,他的銀行卡是100萬的交易額度,如果跑滿的話,他就能得到10萬的傭金,不但能還清貸款,還有多余的錢。
馮某決定鋌而走險。在這個UP主提供車票和住宿費的條件下,2022年12月的一天,馮某跑到福建省漳州市,在漳州市的一個荒山上,他將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和微信號借給對方轉賬洗錢,賬號流水80余萬元,其中就有孫某轉的25000元。馮某想著,沒有10萬,有8萬也是好的,還籌劃這個錢怎么花嘞,對方卻將其拋棄在荒山離去,再無聯系。
發現被對方“擺了一道”后,馮某認識到自己的無知和錯誤,第一時間報了警,回家后還去公安機關自首。來到鎮遠配合調查期間,他提出主動賠償孫某2萬元,爭取寬大處理。2月3日,鎮遠公安民警將其賠償的2萬元發還給受害人孫某。
目前,鎮遠公安機關上報金融部門,先期對馮某作出懲戒處罰,其5年內暫停該用戶的銀行賬戶所有非柜面業務、所有支付賬戶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不得為其新開賬戶,其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至征信系統。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當中,鎮遠警方提醒:莫因一時僥幸走上違法犯罪的歧途,否則必定難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