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群眾過上一個祥和的春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
鎮遠縣關于縣城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在全縣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和烈性大炮等。
二、
鎮遠縣縣城區域煙花爆竹燃放時間:2023年1月21日0時至2023年2月6日0時(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日)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周邊30米范圍(如:青龍洞古建筑群、和平村舊址、天后宮、周達文故居、博物館、譚公館、炎帝宮、北極宮、革命史館、非遺館等重點文博單位);
。ǘ╂傔h縣縣域范圍內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倉庫及其周圍;
(三)山林、綠化帶、草坪、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
。ㄋ模┲匾娛聟^域、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火車站、
汽車站;
(五)醫院、學校、超市、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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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舉辦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依法向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審批核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各鄉鎮、
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必須遵守本通告,單位和個人違反本通告規定,將依法予以處罰。
舉報電話:鎮遠縣公安局:5725088、5722145(城區)
鎮遠縣公安局
鎮遠縣應急管理局
鎮遠縣綜合執法局
州生態環境局鎮遠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