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法院執行,黔東南榕江一男子被罰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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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2-01 17:15:00 來源:榕江縣人民法院
“由于自己法律意識薄弱,不了解實情,只忙于個人出行,對執行任務的法官進行辱罵。通過法官溝通與教導,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造成的嚴重后果,我愿意接受處罰,請求法官對我從寬處理。”近日,
榕江縣朗洞鎮某村村民王某主動來到法院向法官認錯。
榕江法院執行干警到朗洞鎮某村調查核實一起執行案件有關情況,王某作為案外人,不但不配合法院執法,還帶頭采取哄鬧、辱罵等行為,阻礙法院工作人員正常執行公務。
1月29日,在榕江法院擬決定對王某拘留處罰時,王某主動到榕江法院,承認其阻礙執法和辱罵的行為觸犯了法律規定,自愿接受處罰。榕江法院遂根據違法情形和實際情況,決定對王某罰款8000元,王某當日即繳清了罰款,表示以后一定遵紀守法,配合法院執法辦案。
法官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否則,將會面臨罰款、拘留等處罰,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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