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處環境資源違法犯罪行為,以案教育警示當地群眾,9月19日,
凱里市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到集中管轄區域麻江縣的中國傳統村落、貴州省少數民族特色村寨——龍山鎮復興村巡回審判一起濫伐林木刑事案件。
2022年4月至10月,被告人劉某鼎、劉某權單獨與伙同向復興村村民購買山林林木后,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采伐林木。經鑒定,劉某鼎、劉某權伙同采伐馬尾松及杉木活立木蓄積為71.42立方米;劉某鼎單獨采伐馬尾松活立木蓄積為6.8193立方米;劉某權單獨采伐馬尾松及杉木活立木蓄積為18.2立方米,并部分銷售獲利1400元。
案發后,麻江縣人民檢察院以濫伐林木罪對被告人劉某鼎、劉某權提起公訴。
凱里市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后,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及補植復綠等量刑情節,以濫伐林木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權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劉某鼎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4000元,同時繼續追繳被告人劉某權違法所得1400元,上繳國庫,并對扣押在案的所伐林木和采伐林木工具依法處置。
森林是珍貴的自然資源,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淡薄,未經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便進行采伐,或是辦了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方式任意砍伐,此舉破壞了森林資源,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將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