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規范煙花爆竹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以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分方案中禁、限燃區為依據,東至開懷街道掛丁村、西至下司古鎮核心區、北為火車站后中石化油庫至三棵樹鎮賞郎村一線、南為滬昆高鐵站至開懷街道康巴水庫一線內的城市建成區為煙花爆竹限制燃放區域。
三、禁放時間: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
以下區域為全年全天候禁放區:
1.萬壽宮、李家祠堂等文物保護單位;
2.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單位;
3.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及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山林、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6.醫院、幼兒園、大中小學校、職業院校、培訓學校、敬老院;
7.影院、超市等人群密集區;
8.居民住宅樓道及辦公場所內等;
9.
凱里市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行政中心西樓、凱里學院教學樓)周邊1公里范圍內;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
四、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不得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五、各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
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嚴格做好本單位、本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和宣傳教育工作,堅決預防違規燃放行為的發生。
六、對違反規定生產、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制止和舉報。
七、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許可。
舉報電話:
市公安局及州公安局高新區分局:110;市應急局:8066808;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12315;市綜合行政執法局:8062939;
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凱里分局:12369。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直至新通告生效前。原2022年1月20日印發的《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附件:1.凱里市春節期間文明過節煙花爆竹倡議燃放區域圖
市公安局市應急局
州公安局高新區分局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州生態環境局凱里分局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凱里市春節期間文明過節煙花爆竹倡議燃放區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