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
錦屏法院敦寨人民法庭聯合敦寨鎮派出所、敦寨鎮人民政府、敦寨鎮敦寨村民委員會訴前調解一起因贍養協議引發的排除妨害糾紛案,有效化解了雙方矛盾,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董大伯70歲有余,生育有兒子董大與董小,均已成家。2021年,董大伯與董大簽訂贍養協議,約定董大伯由董大贍養,并對家庭財產進行了分割。董小知曉后,對贍養協議不滿,認為家庭財產分配不公平,便到董大代管的田地耕種,雙方矛盾愈演愈烈,經派出所、村民委調解無果,董大遂訴至
錦屏法院,要求其返還耕地并清除耕地上所種的農作物。
經了解,引發該排除妨害糾紛的根源在于董小對財產的分配不滿,為妥善化解糾紛,維護家庭和睦,承辦法官先是分別詢問雙方當事人的調解意愿,雙方均表示同意調解。隨后,承辦法官制定出調解方案,會同派出所、鎮政府、村民委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雙方家庭糾紛。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對贍養協議各執一詞,董小認為自己經濟條件不好,但也愿意贍養董大伯,要求多分點田地。董大則認為一直都是自己照顧父親生活,應按照贍養協議分配財產。最后,調解員們在詢問董大伯的意見后,從情、理、法的角度分別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并告知雙方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兄弟之間均應體諒對方的難處,相互理解。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達成了初步意見,法官趁熱打鐵,一同到現場劃清田地界限,最終董大伯與董大、董小達成新的贍養協議,一場因贍養引發的糾紛圓滿解決,成功修復了兄弟之間的手足之情,董大與董小兩兄弟也終于敞開了心扉。
近年來,錦屏縣人民法院敦寨法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各方面力量和資源,與多部門、多單位、多基層調解組織協調開展調解工作,形成參與訴源治理的合力,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