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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任命名單
(2022年3月1日遵義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曾 征 為遵義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武 榮 為遵義市公安局局長;
周玉新 為遵義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李 遠 為遵義市科技與大數據局局長;
駱 亞 為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局長;
宋 波 為遵義市民政局局長;
許 鵬 為遵義市司法局局長;
冉擁軍 為遵義市財政局局長;
劉兆武 為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宋祖禹 為遵義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馮光才 為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周權茂 為遵義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楊潤民 為遵義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張雪梅 為遵義市商務局局長;
袁云超 為遵義市文化旅游局局長;
劉 勇 為遵義市衛生健康局局長;
王 飛 為遵義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舒 杰 為遵義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嚴天寧 為遵義市審計局局長;
陳 林 為遵義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黎治光 為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 強 為遵義市統計局局長;
張大亮 為遵義市鄉村振興局局長;
駱 偉 為遵義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趙善橋 為遵義市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雷世偉 為遵義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劉 偉 為遵義市生態移民局局長;
程勁松 為遵義市林業局局長;
鄧志東 為遵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張顯敏 為遵義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局長;
董愛民 為遵義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本次市人民政府換屆,原第五屆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職務自然免除。
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3月1日
遵義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
(2022年3月1日遵義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主任委員:楊游明
副主任委員:穆宇 鄒家文
委員(以姓名筆劃為序):
劉登峰 楊怡(女,仡佬族) 吳疆 余加林(仡佬族)
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3月1日
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命名單
(2022年3月1日遵義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鄧從強 為遵義市人大常委會新蒲新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3月1日
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2年3月1日遵義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劉曉靜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張啟飛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何兆秋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張海波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
張 鵬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賴麗莉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文小瓊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
鄧 軼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
蔡一雷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
周顯農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周亞瓊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譚應勇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吳春彪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吳世亮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王萬建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肖 琴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陳 娜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袁晶晶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王 妤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楊 勇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吳 雨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任建毅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何 容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張瑛娟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吳夢吟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方 兵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張 榮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
婁 強 為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
免去:
趙正新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啟飛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職務;
周顯農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徐忠顯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樊秋屏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吳少瑞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周亞瓊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吳 雨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海波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黎光勇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 妤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廖 戡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遵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3月1日
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
關于楊兆興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水城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市屬駐區行政企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六盤水市水城區委關于楊兆興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水城區委干任〔2022〕11 號)、《中共六盤水市水城區委關于康蕓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水城區委干任〔2022〕12號)、《中共六盤水市水城區委關于劉永林等同志任職的通知》(水城區委干任〔2022〕26 號)文件精神,經 2022 年 2 月 7 日中共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楊兆興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煤炭局局長職務;
趙 勇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煤炭局局長;
段昌友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職務;
陳 禮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
康 蕓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市水城區知識產權局、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局長(副大隊長)。
劉 剛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教育局副局長;
彭 雨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老鷹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鵬程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六盤水市水城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職務;
伍 梅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六盤水市水城區知識產權局、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局長(副大隊長)職務;
羅青艷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老鷹山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管彥富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海坪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李 剛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以朵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王芳林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董地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陳 朦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老鷹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丁龍武同志不再擔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楊玉乾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林業局局長;
熊 峰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商務局、六盤水市水城區科學技術局局長;
陳忠偉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中醫藥管理局局長;
李昌富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知識產權局局長、六盤水市水城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郭 平同志任六盤水市水城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2022年2月18日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十七屆〕第1號
2022年2月28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決定免去龍建新松桃苗族自治縣司法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劉志榮松桃苗族自治縣民政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楊正貴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舒鴻為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局長;
決定任命曾凡俊為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決定任命周文勝為松桃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決定任命羅堃為松桃苗族自治縣財政局局長;
決定任命吳維瓊為松桃苗族自治縣工業和商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麻昌勇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曾慶提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決定任命龍勇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決定任命龍金佩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民政局局長;
決定任命黃俊鋒為松桃苗族自治縣生態移民局局長;
決定任命李忠華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林業局局長;
決定任命汪湖海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水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喻婧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局長;
決定任命梁飛為松桃苗族自治縣統計局局長;
決定任命石玥為松桃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任命李峰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楊文江為松桃苗族自治縣鄉村振興局局長;
決定任命任廷剛為松桃苗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廖衛華為松桃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石曉軍為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冉茂梁為松桃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決定任命劉洪為松桃苗族自治縣審計局局長。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2月28日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十七屆〕第2號
2022年2月28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免去段周林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職務;
免去原松平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職務;
免去龍濟洲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楊光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熊啟林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石健生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田應召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龍方恩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黃波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劉成進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李春波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2月28日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十七屆〕第3號
2022年2月28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免去吳鴻飛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委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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