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明知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卷煙活動而提供運輸等幫助,終受到刑罰。近日,麻江法院審理被告人黃某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依法判決黃某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2020年4月,茍某某、江某某與吳某某三人密謀商定合伙生產假煙,2020年8月20日,被告人黃某受三人雇傭幫助生產假煙的廠房的改建、生產假煙、以及運輸生產假煙所需的材料及制作的卷煙。2020年11月25日,在其運輸過程中,被麻江縣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查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明知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卷煙活動,仍提供幫助,期間生產的煙支等涉案物品價值計140余萬元,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本案中所生產的偽劣卷煙尚未銷售即被查獲,屬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遂結合黃某的犯罪事實、社會危害及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煙草歷來是一個利潤比較可觀的行業,于是一些不法之徒鋌而走險制假售假,以此獲取暴利,提醒大家莫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而違法,避免因此惹上牢獄之災。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