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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時間
2022年5月24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對象
普通二三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三、整治重點
1、嚴禁無牌、無證、無保險的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
2、嚴禁假牌、套牌、未年檢、非法改裝和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
3、嚴禁酒駕、醉駕、毒駕摩托車(電動車);
4、嚴禁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和遮雨棚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設施;
5、嚴禁摩托車(電動車)非法載人、載貨;
6、嚴禁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上路行駛;
7、嚴禁摩托車(電動車)闖紅燈、逆行、超速、隨意變道、占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
8、嚴禁摩托車(電動車)亂停亂放。
四、整治措施
1、開展執法直播對摩托車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2、依法查處、取締銷售擅自改裝和非標的二三輪摩托車、電動車的非法網點。
3、公安巡邏隊伍的"移動圍叭〞通過喊話提醒的方式責令消除交通違法行為。
4、除依法處理、消除違法和安全教育外,引導違法駕駛員開展執法體驗、志愿勸導自我曝光活動。
5、提高見警率、管事率,科學布警、環閉嚴查,對容易肇事致禍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嚴頂格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整治行動中,對拒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將一律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黔東南州公安局高新區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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