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準駕不符、超員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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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樣不是交通安全的大忌
然而幾樣違法行為
2022年10月2日下午,
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法規宣傳科在濱江大道開展日常巡邏。16時25分,巡邏途中發現一輛號牌為貴H EQ786的踏板摩托車嚴重超員(準載2人,實載4人,超員達100%),并且駕乘人員還不停地尖叫吶喊,其中一名乘車人甚至還拿著手機記錄著這個“美好時刻”......見此情況,巡邏民警迅速上前,通過喊話器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當民警要求摩托車駕駛人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時,摩托車駕駛人卻支支吾吾地稱其忘了帶駕駛證;在詢問過程中,細心的民警發現該駕駛人身上散發著一股酒味,民警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6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摩托車駕駛人司某某持有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其行為屬于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隨后,通過詢問得知,當天中午,司某某與同事在濱江大道菩薩寨吃飯喝酒,下午16時20分許,司某某駕駛踏板摩托車搭載另外三名同事準備回公司,于是在途中被巡邏民警現場查獲。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超員超載、駕駛與準假車型不符的行為都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同時駕乘人員均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假如發生交通事故,后果可想而知。民警現場對駕乘人員進行了交通安全和法律教育,并依法對駕駛人司某某多項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320元,記2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凱里交警提示:酒后駕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不戴安全頭盔、駕駛與準假車型不符等違法行為會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加大事故隱患風險,請廣大駕駛員務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