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楊某父親代子繳納罰金
近日,錦屏法院通過微信公眾號、抖音等平臺發布敦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公告,被執行人楊某某之父看到后,務工返錦,主動聯系執行法官為子繳納罰金10000元,全部履行了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真實上演了一出子債父還、舐犢情深的深切畫面。

法律文書簽字
原來,被執行人楊某某三次以翻窗、翻墻等方式進入他人住宅,先后盜竊黃金手鏈、項鏈、現金等財產。案發后,楊某某之父主動賠償被害人龍某現金及財產損失共計18000元,龍某對楊某某予以諒解。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執行人楊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該案生效后移送執行,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法官釋疑:
法官釋疑:我國法律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于刑事裁決,審判部門可將案件移送執行部門執行。人民法院可以向刑罰執行機關、社區矯正機構等有關單位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并可以根據不同情形要求有關單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強制執行措施。當事人積極履行罰金義務的,可以認定有悔改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從寬掌握。(龍本坤)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