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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碳票”即為林地林木碳減排量收益權的憑證,相當于將一片森林的固碳釋氧功能作為資產交易的“身份證”。經相關機構核算、審查、審定,最終制發具有收益權的憑證,把“空氣”變成可交易、可收儲、可貸款的“真金白銀”。
劍河縣作為全國28個重點集體林區和貴州省10個重點林區縣之一,近年來,在中財辦大力幫扶下,該縣積極探索林業碳匯工作,并于2021年被評為貴州省林業碳匯試點縣。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期碳匯造林項目32.27萬畝,核算期20年,碳減排量511.55萬噸,預計可實現碳發行價值1.4億元。
會上,劍河縣委領導為劍河縣林工商公司頒發了面額為1700萬元的黔東南州首張碳票;貴州銀行黔東南州分行向劍河新盛林投公司碳匯交易項目授信流動資金貸款1000萬元。

“簡單來說,就是林工商公司將碳票作為抵押擔保,從而讓銀行給國資企業新盛林投公司授信流動資金貸款,用于我縣后期的生態修復、植樹育林資金,實現碳匯良好循環。”劍河新盛林投公司董事長吳家含現場介紹道。
隨后,劍河縣人民政府與貴州大學、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就建立全省首個“碳 匯與司法辦案實踐教育基地”簽署了框架合作協議,并聘請貴州大學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教授吳永貴作為“劍河縣人民政府碳匯咨詢專家”。

今年3月,該縣人民檢察院大膽探索“碳匯補償+訴前磋商+公開聽證+司法確認”的辦案新模式,辦理完成了貴州省首例以碳匯補償方式結案的檢察公益訴訟。

通過讓被告人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前磋商協議書》,檢察機關促使違法行為人自愿認購一定金額的碳匯量用于替代性修復被其破壞的生態環境資源,從而換種方式恢復生態環境,最大限度實現對自然資源保護、優化作用。
“違法人員認購的碳匯資金,將繳納至縣林業部門的專用賬戶,用于今后縣內森林的培育、管護資金使用,這就實現了修復生態環境的目標。”劍河縣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道,此次“碳匯與司法辦案實踐教育基地”的成立,也將進一步推進檢察職能在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上的積極作用,助力打造“碳匯+檢察”品牌。

近年來,劍河縣始終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將森林碳匯作為縣委、縣政府“十四五”期間重點搶抓落實的十大機遇之一,通過建立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高質量管理機制,加快國有企業轉型步伐,創新林業金融服務體系,從而讓碳匯紅利不斷惠及。如今,劍河縣第二期碳匯造林項目已啟動,將為該縣以林業產業振興為主的鄉村振興注入資金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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