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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犯罪嫌疑人熊某某通過朋友介紹在重慶某公司承接了黃平縣某工程項目,該項目預計總工程產值為120萬元,熊某某接到工程后將部門工程轉手承包給了周某某、張某某、蔣某某,做工期間熊某某又以發放民工工資為由從重慶某公司項目部領取了25萬元資金,領了錢后,熊某某并未將錢全部用于發放民工工資,致使下包人員周某某、蔣某某、張某某拖欠25名民工工資15萬余元未付清。

了解情況后,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通過與縣人民檢察院召開協調會,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助推該案依法高效辦理。2021年8月30日熊某某到縣公安局上交了2萬元,還拖欠工人工資12.7萬元,縣公安局于2021年10月22日對其進行了刑事拘留,并于2021年12月2日對其依法逮捕。2022年1月14日上午,熊某某家屬到我局主動上繳拖欠民工工資13萬元,至此,熊某某所拖欠的民工工資15萬元已全部追繳完成。

下一步,黃平公安將繼續深入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服務宗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主動出擊,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犯罪行為,積極回應群眾期盼,守住“勞有所得”底線,全力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廣大農民工的幸福感、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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