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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貴陽北站安檢員在安檢過程中,發現一名旅客攜帶的塑料桶中裝有易燃物煤油。接到報警,貴陽鐵路公安處民警趕到現場,將該旅客帶到貴陽北站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查證,該旅客姓萬,今年65歲,四川蓬安縣人,目前在一家貴陽市一家家政服務中心工作。8月16日晚,萬某在家接到公司電話,安排她第二天趕去遵義做清潔建筑外墻玻璃工作。隨后,萬某立即收拾行李,將之前工作中剩下的860毫升煤油裝進一只1升容積的冰紅茶飲料瓶中,打算和其他工具一起帶去使用。17日早上,萬某帶著行李來到貴陽北站,在售票廳購買了一張當日8時13分由貴陽北開往遵義的D1702次列車票。當萬某進站過安檢時,她所攜帶裝有煤油的飲料瓶被安檢員當場查獲。
在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詢問,萬某稱知道煤油屬于易燃危險物品,但不知道不能攜帶進站乘車,并對自己的無知行為感到十分后悔。最終,萬某因涉嫌非法攜帶危險物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被鐵路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處罰,同時收繳其攜帶的860毫升煤油。

鐵路警方再次提示廣大旅客,為了您和他人安全,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質進站乘車。當前正值暑運期間,鐵路警方也將進一步強化鐵路安檢查危督導工作,確保鐵路運輸暢通和旅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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