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調查核實,反映陳某某、舒某在《送達回證》中弄虛作假,偽造反映人簽名捺印的相關問題不屬實,現為其澄清正名……”近日,銅仁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在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受到不實舉報的2名同志澄清正名。
“感謝組織對我的關心,困擾我這么久的事情終于澄清了!今后我將大膽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陳某某在澄清正名通報會上表態。
祛邪必須扶正,激濁方能揚清。今年以來,銅仁市紀委監委及時為13名干部進行澄清正名,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銅仁市紀委監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和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講話精神,印發《銅仁市紀委市監委關于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實施辦法(試行)》和《銅仁市紀委市監委獎勵實名舉報人員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同時,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定期對已辦結且不屬實的實名檢舉控告案件卷宗進行評查,對照適合開展澄清正名的情形,認真對比、分析、甄別,符合誣告陷害行為特征的案件,按程序報批,依托反腐敗協調小組,加強與組織、審計、公安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組織和責任人責任。
在具體工作中,嚴格按照流程,精準處置問題線索,加強對問題線索的分析甄別,對反映不實或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情形,采取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方式為干部澄清正名,及時為受到污蔑陷害的黨員干部“撐腰”,讓他們消除顧慮、輕裝上陣。
除此之外,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釋放“讓誣告者付出代價”的信號,通報曝光誣告陷害典型案例,強化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使惡意舉報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持續鞏固發展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下步工作中,將繼續完善查處誣告、容錯糾錯等制度辦法,不斷加大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讓干凈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機會,讓干事的人有更干凈的環境,彰顯紀檢監察機關‘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銅仁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