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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黎平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聯動黎平縣人民檢察院來到黎平縣口江鄉口江村成功將一起因贍養母親引發的糾紛化解在訴前,使長達20年的矛盾得到解決,讓親情關系得到恢復。

當事人梁某鳳與其子女吳某平、吳某連贍養費糾紛一案,老人年事已高,喪失勞動能力、并身患多種疾病需要治療,梁某鳳稱20年來與兒子吳某平缺乏聯系,現因子女二人對其應負責的贍養義務問題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無奈之下只好尋找訴訟途徑解決。
2021年8月,在收到老人梁某鳳的訴狀后,黎平法院法官解曉莉并沒有倉促立案,而是發揮司法能動性,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聯動檢察院共同前往黎平縣口江鄉口江村上門調解,讓老人的訴求得到解決,同時修復母子之間的親情關系。

“我要和他們斷絕關系,付我共計十八年的撫養費18000元。”9月3日,法官解曉莉和檢察官張萬英事先上門找當事人梁某鳳進行調解,梁某鳳情緒十分激動,并說出“狠話“。
經過多方勸說,最終當事人梁某鳳平復了心情,答應一同前往村委會進行調解。“這么多年的心酸無人能懂,現在你們來了,希望你們能幫助解決。”

隨后,在鼓樓里,法官解曉莉和檢察官張萬英見到了其子吳某平、其女吳某連,并對其進行勸說,母親一個人從小含辛茹苦將姐弟二人撫養長大,十分不容易,過去的事都過去了,希望他們能夠一同前往村委會和母親平心靜氣的談一談,緩解雙方僵硬的關系。吳某平、吳某連均同意去村委會調解,見到母親了也會包容,不跟她爭吵。
在村委會里,鄉鎮干部、當地村干及寨老一同應邀前來調解。母子三人心平氣和地坐在一起,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分別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同時給子女進行釋法明理,說明贍養老人是子女應履行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在當地村干、寨老的勸解下,雙方都做了讓步。

“贍養母親是我的義務,我從來沒想過逃避。”其子吳某平在調解過程中表示。
“母親養我們小,我們養母親老,是應該的。”其女吳某連說。
老人梁某鳳也表示自己能體諒子女的實際困難。

最終母子三人達成了一致協議:由吳某平、吳某連姐弟二人每人每月分別支付500元的贍養費給老人,同時兒子吳某平當場兌現3000元贍養費給母親梁某鳳。
糾紛化解后,當天姐弟二人攙扶著老母親一齊走出村委會并說:“媽,咱們好久沒在一起吃過飯了,和我們去吃個飯吧。”
此次調解,不僅讓老人梁某鳳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同時還化解了母子三人長達20年的怨結,修復親情關系。(文/王鈺亨 圖/楊丙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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