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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敦寨人民法庭調解一起紅磚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積極解決了居民經濟生活中產生的矛盾糾紛,構建和諧、穩定、誠信的轄區環境,穩定轄區周邊經濟市場秩序。

2018年8月被告王某向原告錦屏縣某磚廠購買建房紅磚,并向原告下定金,之后被告雇傭貨車師傅潘某到原告處拉磚,8月至12月期間共拉磚9車,但被告僅認可收到5車紅磚,認為駕駛員多拉磚到其他地方而登記被告的名字,且一直未支付剩余磚款,原、被告多次進行協商,被告均未認可,原告遂起訴到法庭。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組織原告、被告、駕駛員三方當面進行溝通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被告只認可自己有票的5車數量,且一直強調“酒家應找打酒人,而不是找喝酒人”,認為多拉磚的責任應該由駕駛員負責。為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承辦法官圍繞法理對該案向三方進行解析釋明,提出調解建議。最終駕駛員主動提出由其當庭支付1100元磚款,原告也表示愿意抹零頭80元,被告也同意支付剩余1000元磚款,至此,該案標的得以兌現,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錦屏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矛盾糾紛訴源治理,堅持一站式解決糾紛,提高訴訟服務質量,高效率辦理案件并促成兌現,減少當事人訴累,為營造誠信為本的良好市場環境提供司法保障。(吳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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