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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來年,貴州省劍河縣人民檢察院牢牢把握檢察工作的時代坐標,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立足主責主業,主動將檢察工作融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大局,構建多維度檢察監督新格局,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一是積極做好檢察公益訴訟,用督促之訴、協作之訴與行政機關形成雙贏多贏共贏局面
牢記檢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職責,依法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018年以來,共受理行政公益訴訟線索284件,涉及領域包括生態環境資源、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安全生產、“兩違”建設等。堅持把訴前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53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2件,絕大多數問題在訴前得以解決,以最小司法投入獲得最佳社會效果。關注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針對傳統村落環境綜合整治進展停滯不前,人居環境久未改善的情況,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針對食品外賣平臺部分入網餐飲提供者未依法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情況進行監督,食品監管部門整改有力,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針對城區內主、次干道窨井蓋破損缺失,嚴重影響群眾人身財產安全,依法監督監管部門履職,及時對破損缺失的窨井蓋進行維修更換,保障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為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目標,該院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探索圓桌會議、磋商機制、公開聽證、會簽協作機制等方式,搭建平臺共商共治,聘請行政機關專業人員擔任檢察官助理,借助“外腦”推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共同目標。近年來,該院與相關行政機關簽訂協作機制13個,共同推進依法行政,形成社會治理協作配合良好局面。
二是努力做實行政檢察工作,依法維護法治權威,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發揮檢察機關“一手托兩家”的作用,一方面監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規范行政行為。該院針對行政機關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導致行政決定得不到有效執行的情形,向行政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規范申請強制執行行為,確保行政決定得到執行,以維護行政行為的權威性,促進法治政府建設。2020年,該院針對林業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后,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15件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進行監督,主管部門均采納監督意見并認真整改,避免行政決定淪為“一紙空文”。
該院以“案結事了政和”為工作目標,積極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自2020年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共辦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案件10件。如,劍河縣某汽車運輸公司因不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不予許可決定申請行政復議,該院積極參與化解行政爭議,結合劍河縣交通運輸實際情況,召集各方協調溝通、交換意見、釋法說理,使雙方矛盾爭議得以實質性化解。

該院首次將聽證制度適用于行政檢察案件,公開聽證8件,促進案件公開公正,提升公信力,同時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實現案結事了政和。與多家行政機關建立了協作機制,明確了行政案件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席會議和共同化解行政爭議內容,實現行政檢察監督和化解社會矛盾雙管齊下。
三是主動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共同梳理堵塞行政監管漏洞,推動社會治理能力提升
立足檢察辦案,突出參與社會綜合治理責任擔當。堅持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的檢察司法理念,主動延伸檢察職能,在“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方面精準發力,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行業監管、基層建設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以問題為導向,及時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2018年以來,共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52件。如,該院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過程中,發現相關部門在酒店、旅館行業的管理上存在漏洞,遂制發檢察建議,以督促旅館業規范經營,為未成年人營造平安成長的法治環境。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中發現相關行政機關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過程中存在漏洞,制發了檢察建議,督促其規范管理,相關行政機關通過采取召開業務培訓會、加強待遇領取人員信息動態管理、明確專人報送死亡人員信息、主動與公安、衛健、民政等部門建章立制等方式進行整改,杜絕因死亡人員信息報送不暢導致多發養老金的情形再次發生。(彭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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