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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居住權原來是需要登記的啊?是的,根據(jù)《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之規(guī)定,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為進一步提升普法宣傳陣地,方便黨員、群眾學習《民法典》,更好地向轄區(qū)村民傳播法律知識,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近日,磻溪鎮(zhèn)首個《民法典》法治文化長廊正式建成亮相。
為廣泛學習宣傳民法典的精神實質(zhì)和主要內(nèi)容,營造全社會學習民法典的學習宣傳熱潮,磻溪鎮(zhèn)精心篩選《民法典》中與群眾日常生產(chǎn)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按照“人生之初”、“成年之后”、“成家置業(yè)”、“養(yǎng)老繼承”等人生各個階段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建設《民法典》法治長廊。該長廊詳細介紹了《民法典》的誕生和由來、修訂的意義,并通過重點條文的講解、法治小漫畫、以案釋法等群眾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方式介紹了與日常生產(chǎn)生活息息相關民事法律問題。讓群眾在休閑行走之余,感悟民法正氣,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民法典》熏陶,實現(xiàn)《民法典》宣傳的長效化,進一步提升了群眾在日常生活中養(yǎng)成自覺守法的意識。
據(jù)悉,該法治文化長廊位于磻溪鎮(zhèn)人民政府周邊,運用具有濃郁侗族文化特色的元素進行打造,本著內(nèi)容“看得懂”、外觀“停得下”、宣傳“用得著”的要求普法,以時間軸為主線展示了《民法典》如何從衣食住行各方面,守護公民的一生。“法治長廊”全長約20余米,高2米,共設基本原則篇、總則篇、物權篇、合同篇、人格篇、婚姻家庭篇、繼承篇、侵權責任篇等14塊宣傳版塊。長廊內(nèi)容貼近百姓生活,可謂干貨滿滿。
建設《民法典》長廊,既是為老百姓學習《民法典》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也是提升老百姓精神面貌,培育良好民風的重要舉措,助力民主法治鄉(xiāng)村建設。如今,老百姓在經(jīng)過長廊時,腳步慢了、心態(tài)變了,達到了讓長廊“普法”,讓長廊“教育”的效果。《民法典》宣傳專欄成為磻溪鎮(zhèn)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一道靚麗“普法風景線”。 (沈承虎 潘靈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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