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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黃平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縣城區乘坐某共享單車僅3分鐘收費10元。為進一步做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深入調查核實。

現場核實中,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通過登錄該公司出行APP查看,在首頁位置標示有規范用車、用車需知、新用戶用車、押金卡與計費等事項,基本上做到了消費前告知義務。設置不足之處:一是押金卡與計費中的收費標準及騎行區域外停車加收10元拖車費雖然在APP上進行了公示,但標示位置不夠明顯,不便于消費者查看;二是消費者在支付車費時需先充值到果兒出行賬戶,最低充值金額為5元,且賬戶內余額不能自由取(提)現和劃轉,有綁架消費的嫌疑。投訴人在支付車費時,選擇了充值10元,實際支付車費2元,另外8元在其公司賬戶內。檢查人員當場指出存在的問題并責令立即整改。通過檢查,該企業意識到自己的不足,主動優惠了投訴人2元車費,并將投訴人賬戶內余額劃轉到其微信錢包內。
通過價格投訴舉報案件的重視和受理,加大了市場監管力度,在檢查的同時做好服務,宣傳好相關價格法律法規知識,指導企業規范好價格行為,提醒告誡經營者無論在線下經營還是線上經營,都應按相關規定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碼標價,讓消費者能夠明明白白消費,防范和杜絕市場經營主體價格欺詐行為發生,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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