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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從江縣人民法院宰便人民法庭一行三人驅車百里,經過2個多小時的蜿蜒崎嶇的山路,來到加榜鄉達州村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
從江縣加榜鄉達州村,地處月亮山區深處,黔貴邊境,交通不便,是加榜鄉最偏遠的村落。群眾想到鄉政府所在地辦事往往需要驅車2個小時,全程約60公里。
原告龍某略與被告阮某紅于2001年10月到從江縣加榜鄉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結婚20余年來,被告阮某紅脾氣日漸暴躁,同時好賭、好酒,經常辱罵毆打龍某略,一次又一次無故毆打辱罵讓原告龍某略傷心欲絕,心灰意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最終于2019年7月跑到娘家分居至今,并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
立案后,宰便法庭為減輕雙方當時人訴累,應雙方當事人申請驅車百里到加榜鄉達州村開展巡回審理,庭審中通過多方面做工作,原、被告達成了調解離婚協議。
至此,這起離婚案件圓滿得到解決,雙方當事人對法院的調解結果十分滿意,更對法官能上門辦案的工作作風贊譽有加,切實解決了群眾辦事難的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陳祿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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