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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甘肅省紀委監委以600多字的篇幅通報了黃繼宗各項問題,部分措辭也較為少見,例如迫于形勢搞假投案刺探虛實;厚顏無恥,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強行占道擴院,利用公共資源為自家豪宅抬基鋪路;講排場、住別墅、坐豪車、戴名表,一擲萬金,嗜賭成癮;其妻跋扈囂張、頤指氣使等。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1月16日,甘肅紀檢監察網發布稱消息,平涼市委原常委、政府常務副市長黃繼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繼宗,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甘肅慶城人,大學學歷。他曾任正寧縣委書記,慶陽市市長助理、秘書長,慶陽市副市長等職,2016年任平涼市委常委,同年兼任常務副市長,2019年12月起不再擔任平涼市委常委,仍擔任平涼常務副市長。
其中在2015年8月16日,黃繼宗任慶陽市副市長期間,因分管的市規劃局發生違規收費問題被問責,受到行政警告處分。2018年12月5日,任平涼市副市長分管統計工作期間,因統計數據造假問題被問責,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在5月20日的“雙開”通報中,甘肅省紀委監委指出,黃繼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
政治蛻變,臺上講一套、臺下做一套,裝腔作勢、空喊口號,表面對黨忠誠、背后違規逾矩,是典型的“兩面人”;藐視黨紀國法,工于心計,迫于形勢搞假投案刺探虛實,交代問題避重就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調查,企圖蒙混過關。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高檔宴請和豪華專車服務,肆無忌憚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使用公車。
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瞞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以權謀私,縱容妻子“吃空餉”,竭力為“自家生意”站臺撐腰,幫助親屬經商謀利;違規占用公有住房,無償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裝修房屋、提供勞務;貪婪無度,甘于被“圍獵”、樂于被收買,長期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恣意進行利益輸送,用不法收入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既當官又發財,嚴重破壞任職地方營商環境;厚顏無恥,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
作威作福,將個人利益凌駕于群眾利益之上,違規占用農村集體土地修建別墅,強行占道擴院,利用公共資源為自家豪宅抬基鋪路,造成群眾圍堵上訪,嚴重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影響惡劣。
沉迷物質享樂,生活奢靡腐化,講排場、住別墅、坐豪車、戴名表,一擲萬金,嗜賭成癮,追求低級趣味;道德敗壞,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自身不廉,帶壞家風,其妻跋扈囂張、頤指氣使,吃空餉、做生意,收受他人錢款,是家族式腐敗的典型。
甘肅省紀委監委指出,黃繼宗的行為嚴重敗壞了黨員干部形象,嚴重污染了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甘肅省紀委監委介紹,黃繼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違法,毫不收斂,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審議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繼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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