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臺江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截至2019年,審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9件,判處罪犯28人,其中強奸罪16件25人,猥褻兒童罪3件3人。對罪行嚴重、惡劣者,該重判堅決依法重判,絕不心慈手軟,絕不姑息養奸,堅決鏟除社會危害,伸張公平正義,為弱勢群體撐起保護傘。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和評價指引功能,
臺江縣人民法院現就三起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向社會發布。
案例一:罪犯趙某某奸淫多名幼女案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趙某某駕駛摩托車到臺江縣城,以幫助捕魚并支付報酬為由搭訕被害人小紅(化名,女,十周歲)、被害人小明(化名,女,十周歲)及小芳(化名,女,十周歲),之后趙某某便駕駛摩托車載這三名女孩至某村溫泉開發空地的河邊洗澡,隨后以贈送手機和錢誘騙,在河邊的石堆處奸淫被害人小紅和小明。之后,趙某某給了被害人小紅和小明每人10元人民幣,因對小芳奸淫未果,給了小芳5元人民幣。
同年10月,趙某某再次駕駛摩托車在臺江縣某廣場,以幫助其捕魚并支付報酬為由搭訕被害人小華(化名,女,十三周歲),隨后駕車將被害人小華帶至某村溫泉開發空地的河邊草叢內,奸淫被害人小華。之后,趙某某給了被害人小華50元人民幣。
判決結果
經法院審理認為,趙某某通過誘騙手段奸淫幼女多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趙某某通過誘騙手段奸淫多名不滿十四周歲幼女,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以強奸罪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典型意義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通過財物利誘的方式,利用未成年幼女自我保護意識弱,對之實施性侵害的刑事案件,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大,對其從重處罰是嚴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同時,本案也提示學校、老師、家庭、家長,一定要切實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幼女的性教育及自我保護教育。
案例二:罪犯楊某某利用出租車奸淫幼女案
基本案情
楊某某是出租車司機,2018年10月某日中午,楊某某駕駛其承租他人的出租車在臺江縣城營運。在二燈塔附近,被害人小花(化名,女,八周歲)搭乘楊某某的出租車前往學校上課,楊某某趁車上僅有被害人小花一名乘客之機,在出租車上猥褻被害人小花,遭到拒絕后,以免除被害人小花車費并送5元現金為由,誘騙被害人小花同意讓其猥褻。
之后,楊某某將被害人小花拉運至某廉租房樓下,以回家拿東西為由將被害人小花騙至其出租屋內,對被害人進行猥褻,被害人小花感覺疼痛后哭泣,楊某某就用語言進行威脅,不準被害人小花哭泣,然后對被害人實施強奸!
之后,在被害人小花的要求下,楊某某開車送其到學校,隨后,被害人小花用電話向其母親訴說,其母親報案。
裁判結果
經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某無視國家法律,違背婦女意志,奸淫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依法從重處罰。楊某某利用其從事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職業便利(出租車司機)實施犯罪,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亦應當酌情從重處罰。
同時,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應當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及其相關職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以強奸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判決楊某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及其相關職業。
典型意義
本案系一起在公共交通運輸領域發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不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是影響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對此類案件要堅決依法從嚴懲治。
案例三:罪犯楊某某奸淫幼女致幼女懷孕案
裁判結果
經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某奸淫未滿十四周歲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雖然被告人楊某某未使用暴力和威脅手段實施犯罪,但其奸淫幼女并致使幼女懷孕,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仍應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以強奸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典型意義
本案系一起利用未成年幼女自我保護意識弱,而發生的性侵害案件,并造成了未成年幼女懷孕的嚴重后果,給未成年幼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傷害,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同時,本案也提示學校、老師、家庭、家長,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要關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交友情況,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及自我保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