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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一輛貴H號牌的小型越野客車緩緩從凱里市區往凱里東收費站滬昆高速公路入口方向行駛,21時49分許,當車輛行駛至距凱里東收費入口20米處時,駕駛人停車并迅速從駕駛室位置下車往路邊走去,后排座位上迅速下來一人走上駕駛室,準備交換駕駛頂包,但是這一幕卻剛好被現場執勤的幾名交警同時發現,隨即,交警立即制止頂包行為,并對駕駛人進行例常檢查。

駕駛人彭某,未能出示有效駕駛證,經初查,其駕駛證處于超分、扣留、停止使用狀態,經對駕駛人彭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檢測結果為6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現場對檢測結果無異議,因彭某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現場執勤民警依法扣留了其駕駛的機動車和開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次日,駕駛人彭某一早就來到高速一大隊三中隊接受處理,民警在處理過程中發現彭某的駕駛證在2018年6月5日就累記23分被扣留,一年內沒有參加考試清分被停止使用,并且還發現駕駛人彭某2019年12月6日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5日,發現其有吸毒史后,民警進一步提高了警覺,立即對彭磊進行唾液檢測,發現呈陽性。


隨后,在酒駕案件辦理完畢后,辦案民警將彭某移送到凱里市開懷派出所進行尿檢,尿檢結果同樣顯示呈陽性,但是彭某拒不承認行近期有吸食過毒品的行為。目前,開懷派出所已將彭某移送凱里市禁毒大隊進行頭發絲檢測。如果檢測結果仍為陽性,駕駛人彭某除了酒駕的處罰,還將面臨毒駕的交通違法處罰和吸食毒品的處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沈祖敏 向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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