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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人江某辨認尋釁滋事現場損壞劉某家一樓衛生間內水桶存放位置
經查,男子姓江,現年45歲,鎮遠縣蕉溪鎮人。當天上午,他幫寨鄰做活路,中午聚餐時喝了點酒。后江某乘車從蕉溪前往青溪尋找朋友,下車后醉意上涌,遂竄至居民劉女士家中。當時劉女士不在家,家門敞開,是鄰居看見,通知劉女士說:你快回家,有個男人去你屋頭了。劉女士回家后,在廁所找到男子,面對劉女士質問,男子不但出口不遜,還將劉女士家的廁所門把手及廁所內的水桶破壞。

違法行為人江某辨認尋釁滋事現場損壞劉某家一樓衛生間門把手
民警果斷控制了酒后滋事的江某,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約束。19日凌晨零時許,江某酒醒,對自己做過的荒唐事卻稱什么都不記得了。目前,江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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