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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酒駕一般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種。4月15日夜間21時許,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在轄區執勤崗點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執勤過程中,民警發現一輕型普通貨車駕駛員,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吹氣檢測過程中,測試儀紅燈閃爍,提示民警該名駕駛員有飲酒駕駛機動車嫌疑。隨后民警固定證據,要求駕駛員進行精確的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約5分鐘的心理疏導,駕駛員吹出79mg/100mL的數值,自認命大之余,民警告知駕駛員,只差1mg/100mL的數值就達到了醉酒駕駛標準。

隨后的詢問過程中,駕駛員表示,自己也是去老家走親戚,一時興起在飯桌上喝了一瓶啤酒,沒想到會臨近醉駕標準,僥幸心理要不得,以后再也不敢酒后駕車了。田某的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田某被處以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處一千元罰款的處罰。(何曉天 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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