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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凱里市法院集中力量到旁海鎮順利強制執行一起騰房案件。
凱里某銀行旁海營業所搬到新址辦公后,其位于旁海鎮朝陽街的原辦公用房無人維護管理。2013年3月,該營業所職員將原辦公用房無償提供給張某管理使用,雙方簽訂有《住房協議書》。張某、楊某蘭夫婦接管房屋進行簡單整理后,用于經營老木生意。2015年8月,凱里某銀行根據工作要求,書面通知張某在20日內返還房屋。因張某夫婦沒有搬離房屋,凱里某銀行于2017年8月向凱里市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張某夫婦搬離房屋并恢復房屋原狀。經凱里市法院審理,判決張某夫婦在30日內搬離涉案房屋。判決生效后,張某夫婦未履行義務,凱里某銀行向凱里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凱里市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多次通知張某夫婦限期搬離房屋,張某夫婦卻以凱里某銀行未滿足其“搬家費”“掛紅費”等(起初主張68萬元,后來減少為38萬元)無理請求為由拒絕履行判決義務。為了維護勝訴當事人的權益和司法權威,考慮到被執行人抵觸情緒較大以及需要騰退的物品較多等因素,凱里市法院決定集中力量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退。
執行當日上午9時,凱里市法院集中30余名執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在該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顧祥先的率領下驅車前往旁海進行強制執行。10時30分,凱里市法院干警到達執行現場,警戒組、思想工作組、實施組等執行小組各司其職,迅速開展工作。執行干警對房屋內的物品逐件進行清點登記后,安排搬運工將物品搬上卡車運往指定地點放置。經過6個多小時有條不紊地工作,凱里市法院順利將涉案房屋騰空并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本次執行,凱里市法院騰空房屋兩層共10間,面積共110余平方米,騰運房內物品6車,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海鎮黨委政府相關負責人、新聞媒體記者到現場全程監督見證執行。
在今后的執行工作中,對重大疑難案件,凱里市法院將進行集體會診后集中力量每月定期開展執行,助推執行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粟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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