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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園立交橋口,一輛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10月16日,貴陽市公安交管局向社會通報:今年前9個月,貴陽市發生的電動車交通事故共524起,造成640人受傷。交警分析,部分交通事故與電動車超標、駕駛人交通意識淡薄、操作不當具有關系。
貴陽交警通報稱,2018年1月至9月,貴陽市共發生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共524起,平均每天發生2起,造成640人受傷。今年前9個月的數據與去年全年相比,交通事故量上升了155起,受傷人數也增加了160人。交警分析,事故數量增多與電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大有關。同時,也反映出了電動車與駕駛人存在的諸多安全問題。
通報中,貴陽交警列舉了4個典型案例:2017年3月18日上午10時38分,陳某某駕駛無號牌二輪電動車在延安南路與遵義中路交叉口發生側翻,側翻后因慣性陳某某和二輪電動車向前滑行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大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陳某某當場死亡;
2018年4月26日18時47分,趙某某駕駛無號牌電動二輪車行至西南環路獅子口路段,因操作不當與駐停在道路右側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趙某某重傷身亡;
2018年8月25日12時40分許,秦某某駕駛無牌二輪電動車搭載兩乘客在市南路與粑粑街交叉口闖紅燈,與一輛正常轉彎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電動車上三人受傷;
2018年10月8日17時40分,宋某某駕駛電動二輪車行至解放路花果園立交橋口,因不靠右行駛、駕駛非機動車手持打電話、違法變道,與正常行駛小型客車相撞。
交警表示,這4起典型交通事故,均是電動車承擔全部事故責任。4起事故中的電動車都是超標電動車,這類電動車車速、重量均嚴重超標,制動效果大大減弱,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無法進行有效制動。
另外,電動車駕駛人未經過正規駕駛培訓,駕駛技術不過關,常因操作不當引發交通事故。更為嚴重的是,部分電動車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闖紅燈、隨意變道、超速超員駕駛,更容易引發傷亡性交通事故。
進入秋冬季節,雨雪冰凍天氣將增多,針對電動車隨意橫穿乃至逆向行駛、闖紅燈等高發的違法交通行為,警方呼吁廣大電動車駕駛員文明出行、減速慢行,確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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