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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7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臺江縣南宮鎮南宮村的村民集體下河“倒魚”過端午。

當日,地處苗嶺深處的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臺江縣南宮鎮南宮村決定對“禁漁令”解禁24小時,讓村民們集體在轄內的翁密河、南宮河“倒魚”(南宮地區特有的捕魚方法)“咾饃”(苗語音譯。意為“夏季吃新”,苗族人民有插秧農忙結束,新鮮蔬果上市時“吃新”的習俗)迎接端午節的到來。

據悉,自2017年11月以來,該村為了更好的恢復和保護原始生態環境,在禁漁方面加大了鄉規民約的處罰力度和巡視力度,一改過去違禁者只給予“三個120”的處罰,更明確的規定:凡盜、釣、網等對生態影響輕微的,一經發現沒收工具并處500-1000人民幣的罰款;對電、毒、炸等對生態影響大的,沒收工具并處人民幣1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除了接受舉報,村民們還組織巡查隊每天24小時沿河巡視。新的鄉規民約施行半年來,轄內兩條河流生態、水質等都得到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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