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去年4月24日14時左右,余慶縣公安局子營街道派出所接到一名況姓男子報稱,他家于當天凌晨被盜35000元,作案的是男子謝某。
接警后,公安機關當即勘查了現場,并詢問了況某及相關證人。4月28日,余慶縣公安局對況某現金被盜案立案偵查,5月4日對謝某網上追逃。
同年11月27日,謝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并刑事拘留,但公安機關在進一步調查核實過程中,發現況某與謝某之間存在民間借貸糾紛,因謝某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況某在多次索要還款未果的情況下,捏造了謝某盜竊其現金的犯罪事實。
在查明謝某確實沒有盜竊作案后,公安機關于去年11月28日將其釋放,同時,況某則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公安機關調查。經警方調查,況某承認自己意圖通過公安機關找到謝某,并以此給謝某施壓,迫使謝某償還其借款的目的。
余慶縣法院經審理認為,況某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鑒于被告人況某具有自首情節,決定對其從輕處罰。(董馨 黃寶華)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