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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名49歲的男子陳某家住湄潭縣湄江辦事處蘭江村,與當地經營羊肉粉的女子唐某原系一對夫妻,但是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10年離婚。
已離婚8年之久的陳某,卻始終對自己與前妻離婚時未分得財產一事耿耿于懷,于是心生報復。今年2月9日清晨6時30分,他持一把尖刀來到唐某在縣城經營的羊肉粉店,要唐某將事情“說清楚”,然后強行將其帶離羊肉粉店。
在半路休息途中,唐某提出自己要回店里,但被陳某拒絕并打了一耳光。之后陳某攔下一輛出租車將唐某帶回自己家中。
到家后,陳某將房門反鎖,并再次持刀威脅唐某要求其把衣服、褲子脫光,唐某因害怕不得不從。在此期間,陳某多次毆打、辱罵唐某,并揚言要將唐某凍死,唐某在反抗過程中左手大拇指被陳某持刀劃傷,后來陳某的親屬發現后勸解未果于是報警。
當日10時許,湄潭縣公安局民警接到報案后立即趕到現場,將陳某當場抓獲,成功解救了被害人唐某。2月14日,陳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
5月18日上午,該案在湄潭縣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陳某辯稱前妻與自己離異后對其父母傷害很大,而且前妻還把錢帶走了,自己只是想要前妻把事情“說清楚”,卻不料犯了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無視國家法律,持刀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且拘禁過程中具有毆打、侮辱情節,應從重處罰。
鑒于陳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處其9個月刑期。
(王剛 黃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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