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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畢節市監察委員會通報7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七星關區普宜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葉章玲等服務群眾不作為問題。2016年8月14日,普宜鎮箐腳村村民周某某在村委辦公室找到村黨支部書記周慶禮,請求出具助學貸款所需家庭困難證明,周慶禮以電腦壞了為由拒絕出具。8月15日,周某某再次找到周慶禮,被周慶禮直接拒絕。8月16日,周某某找到村委副主任周遵福,周遵福以自己不管出證明的事為由拒絕出具。8月17日,周某某又找到周遵福,周遵福以公章不在為由拒絕出具。8月18日,周某某再次找到周遵福等村干部,被告知公章由周慶禮帶到四川。8月19日,周某某了解到周慶禮帶著公章到普宜鎮政府辦事后,趕到普宜鎮政府將多次請求村干部出具困難證明均被拒絕一事向箐腳村包村領導葉章玲反映,葉章玲安排周慶禮按要求出具證明,沒有跟進了解落實情況。8月底,周某某到村辦公室再次找到周慶禮、周遵福請求出具困難證明,周慶禮、周遵福以其不是精準扶貧戶為由拒絕出具,當天葉章玲在箐腳村主持召開推選黨代表會議,就此事進行了協調,但未妥善處理。2017年7月11日,葉章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周慶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周遵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大方縣興隆鄉黨政辦科員王國棟、上壩村村委副主任羅緒奎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6年7月,興隆鄉黨政辦科員王國棟、上壩村村委副主任羅緒奎在上壩組開展識別貧困戶工作中,在對無人在家的何某某戶調查時,兩人在《畢節市貧困戶識別“四看法”指標體系評分表》上將何某某戶評為56分,羅緒奎在該表的農戶簽字欄簽上何某某的名字并捺上自己手印,兩人并在該表調查人員欄簽上名字。回到村委后,兩人把何某某戶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填成2900元上報村委。由于何某某戶的“四看法”評分低于62分、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968元,于2016年7月18日通過民主評議并于2016年8月3日被縣扶貧辦錄入精準扶貧系統。經核查,何某某戶不符合精準扶貧條件。2016年10月22日,王國棟、羅緒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黔西縣觀音洞鎮井泉社區黨支部書記熊禮霖在實施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虛作假、吃拿卡要問題。2016年3月,熊禮霖為井泉社區6組村民蔡某安排了一個補助標準為15000元的危房改造指標,蔡某未實施。驗收過程中,熊禮霖用村民蔡某某房屋照片代替蔡某房屋照片,并于2016年11月14日簽字通過驗收。2016年年底,熊禮霖領取蔡某危改補助款15000元,在將該款轉交蔡某時,熊禮霖以“跑路費”名義收取蔡某2000元。2017年3月20日,熊禮霖將所收取的2000元錢上交觀音洞鎮紀委。2017年6月16日,熊禮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金沙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底分局原局長趙忠強審核把關走形式問題。2013年,金沙縣安底鎮居民蘇某和蘇某某為套取微型企業扶持補助資金,在未實際投資、無實際勞動用工、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等情況下在安底鎮分別申請成立金沙縣神山種植場和金沙縣幸福種植場,并分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微型企業扶持補助資金。趙忠強在對以上兩個微型企業申請注冊和扶持補助資金的審核、現場勘查工作中,只看申請人的銀行存款依據,未審核資金實際用途和去向,對經營場所證明沒有找相關的村干部和農戶調查了解,對勞動用工合同的真實性未進行審核;對現場進行勘查時,站在離山林較遠的公路邊上看,沒有到山上去實地勘查,沒有找村干部或附近村民調查了解,僅憑申請人指認。2016年3月11日,趙忠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蘇某和蘇某某將套取的補助資金上交財政。
納雍縣左鳩戛鄉副科級干部詹明先在危改工作中弄虛作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問題。2010年,詹明先在聯系指導左鳩戛鄉白院子村工作期間,為了完成工作任務,在沒有組織驗收的情況下,和村干部商量,將該村2010年危房改造異地重建對象余某某、肖某某兩戶危房改造報為完工(實際到2010年10月余某某新建的房子未打板、肖某某新建的房子只完成基礎),由村干部編造假的督促進度、驗收記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上報。余某某、肖某某各領取了危房改造補助款1萬元后沒有再繼續修建,直到2015年10月調查組調查時仍未完工。2016年1月18日,詹明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威寧縣小海鎮響水村黨支部書記李壽義脫貧幫扶不作為問題。在2016年精準扶貧“回頭看”工作中,李壽義作為響水村紅旗組包組干部,沒有到該組精準扶貧對象戶朱某某家調查了解,便違規將朱某某之子在赫章縣德卓鄉田壩小學任教的朱某列為精準扶貧對象。2017年6月13日,李壽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金海湖新區雙山鎮法書村副支書楊琴在精準識別貧困戶工作中不作為問題。2016年,在雙山鎮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重新識別工作中,楊琴作為法書村大溝組包組干部,把2015年1月在畢節市七星關區碧海大道旁臥龍大都會購置有商品房的大溝組村民趙某某戶識別為貧困戶,讓趙某某戶違規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5月24日,楊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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