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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劍河縣森林公安局查獲一起非法獵捕鳥類的案件,民警在現場盤查捕鳥當事人王某雄時發現了更讓人震驚的情況。
王某雄是劍河縣柳川鎮關口二組村民,近日閑來無聊,為滿足口腹欲,在未獲得相關狩獵許可的情況下在劍河縣柳川鎮關口村林科所附近架設捕鳥網捕鳥。2018年11月6日,王某雄正在從捕鳥網上取下兩只被網住的小麻雀時被劍河縣森林公安局巡邏民警當場查獲。
在盤查過程中,細心的民警發現王某雄的衣角口袋中有幾粒疑似子彈的小鋼珠,經民警耐心的進行法律宣傳,王某雄主動向民警交代了其家中另有槍支、射魚箭等違禁工具的情況,并帶領民警到其家中將一支射釘槍加無縫鋼管改裝的槍支、一把射魚箭、一把彈弓及彈藥等物品上繳民警,隨后民警依法對違禁工具及捕鳥網具進行了登記保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劍河縣森林公安局提醒廣大群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在禁獵區、禁獵期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未經許可制造、買賣或者運輸槍支的,依照刑法等法律法規追究刑事責任。希望廣大群眾遵守法律法規,杜絕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李宏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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